



方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马坊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21 00:20
(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方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马坊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方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马坊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方山县马坊镇马坊村西南侧800m处的荒沟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t/d,填埋场库容为45万m3,服务年限为13年。该垃圾填埋场的服务范围为马坊镇、积翠乡和麻地会乡。项目总投资为3504万元。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卫生填埋场主要包括垃圾坝、分区坝、拦洪坝、土方工程、防渗导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填埋作业设备、场区道路、渗滤液调节池及处理站等;管理设施主要包括门房、磅房、办公用房、浴室、食堂、车库、机修间、洗车房等;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场内道路、供暖、供配电、给排水、计量等。
根据总图布置原则和场址地形特点,将垃圾场分为二个区,即管理区和填埋区,总用地面积6.06万m2(90.86亩),其中管理区占地面积0.35万m2(5.25亩),填埋区占地面积5.29万m2(79.31亩),进场道路等其它用地占地面积0.42万m2(6.30亩)。本垃圾卫生填埋场利用自然荒沟顺势由东南向西北经场地平整形成不规则梯形填埋库区,填埋库区长约450m,平均宽度约100m,在西北侧下游地势低处设置垃圾坝及渗滤液调节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扬尘是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各无组织排放,主要是物料运输、装卸、土石方挖填,材料堆存等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
2、水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管理区施工过程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以及土石方。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填埋作业区填埋垃圾产生的废气、恶臭、粉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2、水环境影响:运营期污水主要包括填埋区垃圾渗滤液、员工生活污水以及车辆冲洗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来自填埋场作业区的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以及管理区水泵等,其噪声功率级为85~96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及渗滤液集液池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对施工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对散料堆放遮盖。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食堂废水先排入隔油池,然后与洗漱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对施工设备噪声要严格限制设备类型、限制设备运行时段、禁止午休和夜间高噪声设备运行、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和合理布置设备位置。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弃土可用于垃圾填埋场运营期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划定区域定点暂存,运营期直接于本项目填埋区填埋;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防止出现将垃圾随意倒入附近河道的现象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填埋场废气产生量较少,气体综合利用价值不高,因此本填埋场采用无组织排放,后期如达到点燃浓度则进行燃烧处理;为避免填埋场恶臭的散发,应在垃圾场空地、渗滤液集液池四周种植黄杨、木榛、女贞、夹竹桃等乔木、灌木,同时配合种植伞草、鸢尾科、蕨类植物等可有效吸附恶臭等有害物质的绿植,进一步吸附硫氧化物,净化空气中的恶臭;本项目应加强收集管理,严格收集、倾倒等操作程序,减少倾倒扬尘产生的条件,从而减缓倾倒扬尘对环境及工人健康的影响;由于填埋区作业汽车数量较少,汽车尾气排放量总体较小,且属于无组织排放,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减少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应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在填埋区四周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保持进出道路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防止车辆频繁加速排放更多尾气。
2、水环境:为防止垃圾渗滤液渗入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污染,本工程防渗满足选用土工布+HDPE膜+土工布作为底部和边坡的防渗层,在填埋场内设置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渗滤液全部汇入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调节池采用“混凝沉淀+UASB+MBR+RO”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喷洒及地面冲洗等,浓缩液回喷至垃圾填埋场。
3、噪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各种作业车辆等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垃圾填埋场各种设备严格管理,文明作业,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以保障场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管理区员工的生活垃圾及渗滤液集液池污泥。本项目生活垃圾及污泥统一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固废做到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水土持措施有五方面:其一是场地绿化,种植草木;二是设置截洪沟;三是边坡稳固,四是进场道路硬化,五是覆土备料场加强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方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马坊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划、区划等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对马坊镇、积翠乡及麻地会乡环境质量的提高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其社会环境的正效应很大,而且二次污染的不利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符合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要求,选址适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支持;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特别是废水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则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而且对于改善马坊镇、积翠乡及麻地会乡的环境质量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因此,从环保角度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您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营运期有何建议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等等。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方山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3588831
联系人:胡荣珍
环评单位名称: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13587516
联系人:刘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