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来源: 方山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29 09:56
1月28日,方山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峰,副主任任恩亮、常云录、宋小平、崔军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薛利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呼鹏燕,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永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呼鹏燕受张再强县长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薛利民同志任职的议案及说明》。会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审议和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薛利民同志为方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利民在会上作了供职报告,表示将在新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全力推动方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峰向薛利民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薛利民同志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秦峰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并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一要坚守政治初心、把准履职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牢记权力由人大赋予、为人民行使的根本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要强化实干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聚焦主责主业,攻坚克难解决问题,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以务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年末工作圆满收官、来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三要严守纪律底线、锤炼过硬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好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四要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为民宗旨。聚焦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冬季供暖、节日市场供应等民生重点,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办好民生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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