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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7-28 10:35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21年是我县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为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公开范围和深度,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 

  (一)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 

  1.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转型发展”栏目,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内容。(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2.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规划计划”栏目,主动公开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县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3.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发布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内容。(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4.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发布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信息提供单位:政府办、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局、发改局、法院) 

  5.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征地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县政府征地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将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信息提供单位:自然资源局) 

  6.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额度变化、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读及实施情况。(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7.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增设“函复类文件”栏目,主动公开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及其政策解读。(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8.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相应栏目,公开与各类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等信息。(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9.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相应栏目,公开各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就业、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解读。(信息提供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10.县政府门户网站将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信息提供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财政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11.县政府门户网站将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信息提供单位: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涉农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规范拟发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 

  1.各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正式文件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未认定公开属性的一律不予发文。 

  2.各镇、各单位要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要建立台账管理,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每年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 

  我县从2021年起施行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各镇、部门要在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的基础上,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拓展施行领域和层级,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各镇、部门要按照公开目录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内容公开,坚决杜绝只公开目录不公开具体内容的情况。 

  二、提高公开质效,促进政民互动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形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服务。 

  (二)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1.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提高多样化解读比例。自2021年起我县政策文件全部进行以图文并茂为主要形式的多样化解读,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政策文件未附多样化解读材料和属性表归类表一同报批的,一律不予发文。 

  2.拓宽发布渠道,提升解读质量。各镇、部门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络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政策知晓度。除政府网站外其他渠道发布的解读数量占解读总量不得少于50%。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解读材料内容提升解读质量,避免表述性错误、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及误解误读的情况发生。 

  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向政策执行机关、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一是各单位要积极、迅速、准确地答复“网民来信”“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收到的政策咨询方面的来信或来电。二是各镇、部门要确定政策咨询的专人及专用电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受理来自社会各层面的政策咨询业务。 

  4.推进政策及解读精准服务。对土地征收、旧城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群体和特定县域的公开事项,可以通过人才市场、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地的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公开,也可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定向推送等方式进行定向公开,还可以对特定人群进行政策的入户宣讲,逐步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 

  (三)切实加强互动回应工作。 

  各镇、部门要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自说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的发生。 

  (四)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公开。 

  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开设“疫情防控”栏目,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信息提供单位:卫健局、疾控中心) 

  三、抓好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镇、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提供和信息发布核验工作。 

  (二)开设政务公开专线。 

  县行政审批局要在2021年9月前,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显著位置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业人才,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查询、政策咨询、办事引导和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等服务。 

  (三)全面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公示力度,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依托“信用吕梁”网站做到全量归集报送“双公示”信息。一是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科室和专职人员上报;二是严格按照“2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和“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本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于信用主体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三是产生的“双公示”数据,必须第一时间录入并建立台账,坚决实现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 

  (四)全面试行创办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试行创办县政府公报,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同时建立完善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逐步扩大赠阅范围;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逐步打造“掌上公报”。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准 

  (一)强化机构职能。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镇、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服务、“双公示”、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等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充实人员队伍。 

  各镇、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现有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人员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责。 

  五、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 

  自2021年9月起,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公开全部有关信息,我县全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开始进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六、考核与监督 

  自2021年起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以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2021年7月起,县政府将对各镇、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周检查、每月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位要参照本文件,梳理制定自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县直各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直各有关部门就本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寻求有关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县直各重点单位政务公开要点.docx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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