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3-22 10:29
方政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 应 计 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保障城乡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吕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方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4)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6)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二、指导思想和供地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保障方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供地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可持续利用。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3.供需平衡原则:引导工业项目投资,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4.有保有压原则: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优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保障我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26.3590公顷以内。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6.9989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589.3601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与布局
在2021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7.009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为5.0162公顷;住宅用地为7.2696公顷[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为6.7914公顷、商品房用地为0.47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17.653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4.32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0834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在2021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占全县土地供应的1.12%、工矿仓储用地占0.80%、住宅用地占1.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2.8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93.29%、交通运输用地占0.81%。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提高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比例,着力改善民生,稳定房地产市场,尽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轮驱动的住房体系,特别是城区规划区内更应该着重提高空间利用程度。
要严格落实国家已有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在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发展的同时,从严控制商品住宅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7公顷,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确保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量的70%,从而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和城市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镇承载和服务能力。2021年要重点保障吕梁新城民生工程、榆林—济南输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其他民生工程用地,全面提升城镇发展保障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城镇综合功能配套和城乡生产生活条件。
优先保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2021年要优先保障与我县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潜力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好的主导产业用地,优先保障已纳入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同时列入市重点工程规划的项目用地,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我县产业链的形成。同时,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土地发展低碳新型产业,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逐步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局面。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本着“全面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21年要优先重点保障已纳入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用地和我县民生项目用地,同时兼顾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需要。
(二)进一步落实土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三)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规划、计划的项目要加快报批和审批,推进计划的实施。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大协调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力度,及时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城建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计划动态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顺利实施。
附件:1.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方山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7.269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0.4782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4782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6.7914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方山县圪洞镇圪洞村计划供应3.7167公顷、圪洞镇津良庄村计划供应3.0747公顷、圪洞镇水沟村计划供应0.4782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详见附表2。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住宅用地供应领导组,对具备供地条件的住宅用地积极供应;规划编制方面,拟供应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保障方面,县财政对各类住宅用地供应前所涉及的各种费用应保尽保。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www.fangshan.gov.cn/。
附表:1.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2.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表1:
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方山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 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合计 | 7.2696 | 0.4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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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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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⑤+⑥,且④≥①*10%。
附表2:
方山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1 | 2015-09 | 方山县圪洞镇水沟村 | 4782 | 商品 住宅用地 | 挂牌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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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01 | 圪洞镇圪洞村 | 37167 | 其他住宅用地 | 划拨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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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02 | 圪洞镇津良庄村 | 30747 | 其他住宅用地 | 划拨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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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表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
附件2:
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平方米
用途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 储用地 | 住 宅 用 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 输用地 |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 用地 | 经济适 用房用地 | 商品房 用地 | 其他用地 | ||||||||
方山县 | 6263590.12 | 70092.07 | 50162 | 72696 |
| 67914 | 4782 |
| 176539.05 | 50834 | 5843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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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文平 联系方式:13*******11 审核人: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附件3:
方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 时间
| 备 注 |
1 | 2013-05 | 峪口镇土福则村、大武镇新洞上村 | 10423 | 公共设施 | 划拨 |
| 榆林-济南输气管道 |
2 | 2013-06 | 北武当镇松泉村 | 20146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挂牌 |
| 储备土地 |
3 | 2015-18 | 圪洞镇圪洞村 | 3584 | 商业用地 | 挂牌 |
| 2011年第2批次 |
4 | 2014-05 | 马坊镇开府村 | 10000 | 农产品加工 | 挂牌 |
| 2013年第7批次、2014年第3批次 |
5 | 2014-18 | 马坊镇神堂沟村 | 8125 | 公共设施用地 | 挂牌 |
| 2014年第1批次 |
6 | 2015-02 | 峪口镇横泉村、圪洞镇庄上等村 | 5843267 | 水库水面 | 划拨 |
| 储备土地 |
7 | 2015-07 | 马坊镇开府村 | 9974 | 工业用地 | 挂牌 |
| 2014年第3批次 |
8 | 2015-08 | 麻地会乡后则沟村 | 3500 | 公共设施用地 | 挂牌 |
| 2014年第3批次 |
9 | 2015-09 | 圪洞镇水沟村 | 4782 | 住宅用地 | 挂牌 |
| 2014年第3批次 |
10 | 2016-01 | 峪口镇南村 | 13334 | 商服用地 | 挂牌 |
| 2014年第4批次 |
11 | 2018-01 | 大武镇举人头村 | 3633 | 商服用地 | 挂牌 |
| 2015年第2批次 |
12 | 2017-05 | 峪口镇上安村 | 20000 | 公共设施用地 | 划拨 |
| 变电站 |
13 | 2017-06 | 大武镇红罗沟村 | 6000 | 公共设施用地 | 划拨 |
| 变电站 |
14 | 2020-02 | 峪口镇郝家墕村、吴城局村 | 30188 | 矿业用地 | 协议 |
| 晋政地完善字[2006]623号 |
15 | 2021-01 | 圪洞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 37167 | 住宅用地 | 划拨 |
| 2017年第1批 |
16 | 2021-02 | 津良庄村(安置房建设项目) | 30747 | 住宅用地 | 划拨 |
| 2018年第2批 |
17 | 2021-03 |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东沟村 | 39279.61 | 医疗卫生用地 | 划拨 |
| 2020年第3批 |
18 | 2021-04 |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 | 5569 | 社会福利用地 | 划拨 |
| 2020年第3批 |
19 | 2021-05 |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 | 8657.44 | 消防用地 | 划拨 |
| 2020年第3批 |
20 | 2021-06 | 方山县圪洞镇津良庄村 | 41593 | 供热用地 | 划拨 |
| 2012年第2批、2014年第4批、2020年第2批 |
21 | 2021-07 | 方山县北武当镇新民村(鸦儿崖) | 13246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划拨 |
| 2020年第1批 |
22 | BF-16-04 | 大武镇大武村(吕梁新城) | 49541.07 | 商服用地 | 挂牌 |
| 2012年第4批 |
23 | XC2021-01 | 大武镇大武三村、四村(吕梁新城) | 50834 | 城市道路用地 | 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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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2635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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