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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积翠镇南虎滩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8-23 16:36

方政征启(公)字〔202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积翠镇南虎滩村集体土地0.1149公顷(1.72亩),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积翠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南虎滩村村委会

三、权属状况:南虎滩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涉及积翠镇南虎滩村集体土地0.1149公顷(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拟建设污水处理站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联合调查)

1.牵头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292日之后。

3.调查地点:南虎滩村村委会

4.调查程序:积翠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联合调查参加人员:积翠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南虎滩村相关人员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人社局相关人员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积翠中队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相关人员

、相关要求:

1.由积翠镇人民政府通知所涉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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