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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重点优抚对象 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8 15:46
方退役军人字〔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方政办发﹝2021﹞61号《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如下,望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办理参合手续。
全县共有符合参合重点优抚对象731人,每人资助320元,资助金额233920元,所需资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拨付方山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帐户:14001697208052500232—00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山县支行,
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