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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重点优抚对象 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8 15:46

退役军人字〔202121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方政办发﹝202161号《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山县2022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参加2022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如下,望各乡(镇)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办理参合手续。

全县共有符合参合重点优抚对象731人,每人资助320元,资助金额233920元,所需资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拨付方山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帐户:14001697208052500232—00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山县支行,


方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1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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