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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积翠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17 15:40
方山县积翠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 责: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 责: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职 责: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职 责:负责组织编制本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本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本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职 责:负责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群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制定本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职 责: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规划建设办公室。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
7、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8、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9.26万元、支出总计1126.6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03.77万元,上升179.47%,支出总计增加241.18万元,上升127.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工作的经费及项目支出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2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31万元,占比40%;项目支出678.36万元,占比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9.26万元、支出总计1126.6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03.77万元,上升179.4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1.18万元,上升127.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工作的经费及项目支出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1.18万元,上升127.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工作的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55.78万元,占比40%,日常公用经费670.88万元,占比6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98万元,占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1万元,占6.1%;卫生健康(类)支出21.2万元,占1.88%;节能环保(类)支出10.8万元,占0.95%;农林水(类)支出709.78万元,占63%;;住房保障(类)支出1.98万元,占0.17%;其他(类)支出4.32万元,占0.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90.32万元,支出决算11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90.32万元,支出决算11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2019年决算增加240.7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差异;基本支出448.31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调出差异; 项目支出678.36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674.86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7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65万元,津贴补贴88.6万元,奖金10.7万元,绩效工资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万元,住房公积金19.83万元,生活补助19.28万元;公用经费1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电费4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6万元,差旅费1万元, 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19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出行,增加了公务用车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19年增加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3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万元,比2019年增加89.7万元,增长259.4%。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与维护费的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无2020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无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未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积翠镇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