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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0-26 14:49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方市监行罚字【2021】4号 | 方山县喜来乐蔬菜水产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方山县喜来乐蔬菜水产店 | 92141128MA0HNDN42A | 李连喜 | 方山县喜来乐蔬菜水产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罚款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0日 | |
2 | 方市监行罚字【2021】27号 | 方山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验案 | 方山人民医院 | 12142330407610206L | 吴占平 | 计量器具(医疗器械)未按规定申请检验 | 责令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验的计量器具,并处罚款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三条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6日 | |
3 | 方市监行罚字【2021】28号 | 方山县中医院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验案 | 方山县中医院 | 12142330407610433R | 赵建云 | 计量器具(医疗器械)未按规定申请检验 | 责令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验的计量器具,并处罚款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三条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6日 | |
4 | 方市监圪罚字【2021】29号 | 方山县志明月食品厂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虚假标示案 | 方山县志明月食品厂 | 92141128MA0HDLEL17 | 赵志明 | 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虚假标示 | 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3日 | |
5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35号 | 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在发改委批复到期后未按政府定价收费案 | 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 911411000783000973 | 温志刚 | 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在发改委批复到期后未按政府定价收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日 | |
6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36号 | 王海娥洗衣液、洗洁精加工点涉嫌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洗衣液、洗洁精加工经营活动案 | 王海娥 | 王海娥 | 王海娥洗衣液、洗洁精加工点涉嫌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洗衣液、洗洁精加工经营活动 | 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17日 | ||
7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38号 | 方山县天天便利店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方山县天天便利店 | 92141128MA0HWN8B0B | 李小花 | 方山县天天便利店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 | |
8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39号 | 方山县二军副食门市部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方山县二军副食门市部 | 92141128MA0GXQX29Q | 任二军 | 方山县二军副食门市部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5日 | |
9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40号 | 方山县春雨生活超市未执行明码标价案 | 方山县春雨生活超市 | 92141128MA0LF26R27 | 李成地 | 方山县春雨生活超市未执行明码标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1日 | |
10 | 方市监大武罚字【2021】41号 | 方山县奥昶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未定期检验的计量器具案 | 方山县奥昶能源有限公司 | 91141100MA0MR8L0XC | 李斌连 | 方山县奥昶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未定期检验的计量器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长期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