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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及完善档案资料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15 19:35

方政办函〔202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

当前正值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17-201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及完善档案资料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补植补造任务及标准

2017-2019年退耕还林面积7.85万亩(2017年2.85万亩、2018年4.0万亩、2019年1.0万亩),按照“缺啥补啥、应补尽补”的原则,对照作业设计的密度、苗木规格等逐小班逐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补植补造时间要求及办法

1、时间要求:2022年4月16-30日。

2、补植补造办法:2017-2018年退耕的6.85万亩,由所属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形成验收组,开展逐村逐小班逐户自查,对不达国家保存标准的面积,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退耕户自行进行补植补造。对退耕户不愿自行补植补造的,委托村委就近组织闲散劳力开展补植补造,产生的工程费用由退耕户出资。对2019年退耕的1.0万亩,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合作社全面自查并开展补植补造。

完善档案资料

县林业局和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还草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保管工作。即:要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图表、名册、影像等资料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专档、专柜、专人管理,同时要补充、修正,不断健全、完善退耕还林档案资料

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运行机制,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镇人民政府是工程实施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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