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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7-20 16:55

政办函〔202227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吕梁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农工办发〔20218号)以及《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吕农工治欠函〔202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方山县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高 鹏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呼鹏燕 县政府副县长

高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郭有杰 县人社局局长

县 财政局局长

县 住建局局长

      成王国锋  县发改局局长

张伶俐 县人社局副局长

秦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 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文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晶晶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继平 县教科局副局长

薛贵锋 县工信局局长

王满顺 县民政局局长

高海龙 县司法局局长

刘福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韩建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保平 县水利局局长

宋小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建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薛卫华 县林业局局长

李建军 县卫体局局长

薛晋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月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晓春 县信访局局长

             任星明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晓琴 县人行副行长

             李建军 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少为 马坊镇镇长

             王鑫辉 积翠镇镇长

             薛    圪洞镇镇长

             赵志伟  峪口镇镇长

             刘文娟  北武当镇镇长

             吴小卫  大武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伶俐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主任:陈艳珍  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雷栋梁  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林平  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监察队长

办公室下设6个专班,职责如下:

综合专班 负责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全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议专题研究根治拖欠工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措施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收集各成员单位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类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所涉单位对可能发生拖欠工资风险的单位进行约谈。

考核资料专班 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资料和年终考核资料的收集、审理、汇总、打分,并将考核分数报组织部门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

交办转办专班 负责交办转办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案件转交相关行业部门处理,并明确案件办结时间,跟踪案件落实情况。

案件处理专班 负责重大案件的部门协调工作,联络相关行业主管、行业监管部门及所属镇,实行部门联动,对案件进行联合处置。

舆情防控专班 负责对各类平台反映的欠薪案件的舆情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由欠薪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引导工人依法讨薪。

回复回访专班 对案件处理后续的跟踪回访,确保每个案件办实、办结,工资真正发放到位。对落实不到位、解决不彻底的交回案件处置专班启动督办程序落实。

专班由办公室组织实行每月定时集中会商,地址: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人社局旧楼205)。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伶俐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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