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方山县2021-2023年义务教育 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02

方教发〔202116 号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方山县2021-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经教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2021-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不断提升我县义务教育水平,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优化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市优化布局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方山县位于山西省中西部,吕梁山中段西侧,东屏关帝山与娄烦县、交城县接壤,西依汉高山与临县毗邻,北与兴县、岚县交界,南与离石相连,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环境宜人。全县辖6镇,169个行政村。马坊镇、积翠镇、圪洞镇、峪口镇、北武当镇、大武镇沿209国道由北向南依次分布。全县面积1434.1平方千米,总人口14.7万,其中农业人口11.7万,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20962人。2020年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4117元、6031

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教学点)47所,其中初中5所,小学29所,教学点13个。

初中5所,分布情况为:县城2所、吕梁新城区1所、乡镇2所,分别设在马坊镇、峪口镇。

小学共29所,分布情况为:

城镇小学共10所,分布情况为:县城5所、吕梁新城区1所(大武小学)、乡镇所在地小学4所(马坊寄宿制小学、峪口小学、积翠示范小学、北武当寄宿制小学)。

农村小学共19所,分布情况为:马坊镇3所、积翠镇3所、圪洞镇2所、峪口镇3所、北武当镇1所、大武镇7所。

教学点13个,分布情况为:马坊镇4个,圪洞镇3个,峪口镇4个,大武镇2个。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7292人,其中初中2069人,小学及教学点5223人。教职工总数1146人(初中379人,小学767人),专任教师904人(初中279人,小学625人)。 

全县100人及以下学校(教学点)34所,其中初中学校2所,在校生82人;小学及教学点32所,在校生664人。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16所,寄宿生2431人,其中初中5所,寄宿生1853人;小学11所,寄宿生578人。

各学校位置、类别、调整类型、分布及教师、学生人数等具体情况见附件1:《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情况统计表》和附件2:《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范围名单》。

二、现状分析

由于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城区扩建、城镇一体化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外流以及农村新生儿童出生率逐年减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等原因,致使全县农村学校生源逐年减少。与此同时,好教师留不住,教学手段落后,导致教学质量下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步入困局。主要存在问题集中体现在:

(一)学校布局散,规模小,质量低,发展不够均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47所,100人以下学校(含教学点)34所占比72.3%,学校布局散,规模小,教育投入大、效益低;城区与乡村学校从功能教室、师资、音体美课程开设、安全防范水平、洗浴和食宿条件等方面比,差距大,发展不均衡。

(二)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薄弱

全县各中心校教育信息化水平低,多媒体远程教学、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翻转课堂、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十分落后,严重制约了教育现代化进程。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分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9号)及上级有关优化布局的文件、会议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科教兴国和乡村振兴战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优化中小学布局,逐步实现学校布局科学、校舍质量可靠、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合理、办学效益明显的教育发展格局。

四、工作目标

实施一校多址,将马坊镇岭上小学作为开府寄宿制小学的分校;将店坪寄宿制小学作为雅湾明德寄宿制小学的分校,整合教师及教育教学资源,统一人事和财务管理。

2021年秋季开学前,全县预计撤并100人以下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30所,其中撤并教学点12个,小学16所(转为分校2所),撤并初中2所。保留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17所,其中初中3所,小学13所,教学点1个。

具体情况为:

(一)初中共5所,保留3所,撤并2所。

1.保留学校:方山县第一中学(473)、方山县第二中学(1195)、方山县贺龙中学(319)。

2.撤并学校:方山县第三中学(41)、方山县第四中学(41)。

(二)小学(含教学点)共42所,保留教学点1个,学校13所;撤并教学点12个,小规模学校16所(转为分校2所)

1.县城学校共5所,保留5所

城内小学(1242)、城内第二小学(1386)、城内第三小学(274)、圪洞明德寄宿制小学(733)、育英小学(98)。

2.马坊镇共8所,保留小学2所,教学点1个,撤并4所,转为开府寄宿制小学分校1所。

保留学校:方山县马坊寄宿制小学(358)、马坊开府寄宿制小学(119),马坊镇吴家沟教学点(11)。

撤并学校:马坊镇四皓明德小学(1)、马坊镇温家庄教学点(1)、马坊镇陈家湾教学点(6)、马坊镇周家沟教学点(7)。

转为分校:马坊镇赤坚岭小学校(转为开府寄宿制小学分校、学生6人)。

3.积翠镇共4所,保留2所,撤并2所

保留学校:积翠示范小学(114)、麻地会寄宿制小学(84)

撤并学校:积翠寄宿制小学(3)、后则沟寄宿制小学(12)。

4.圪洞镇5所,撤并5所

即:圪洞镇潘家坂小学(15)、圪洞镇横沟小学(1)、圪洞镇津良庄教学点(4)、圪洞镇高家庄教学点(2)、圪洞镇建军庄教学点(1)。

6.峪口镇共8所,保留1所,撤并7所

保留学校:峪口小学(235)。

撤并学校:峪口镇南村小学(55)、峪口镇横泉寄宿制小学(43)、峪口镇吉家庄小学(20)、峪口镇兴隆湾教学点(3)、峪口镇土福则教学点(2)、峪口镇花家坡教学点(3)、峪口镇圪针湾教学点(1)。

7.北武当镇共2所,保留1所,撤并1所

保留学校:北武当寄宿制小学(30)

撤并学校:来堡小学(1)

8.大武镇共10所,保留2所,撤并7所,转为大武雅湾明德寄宿制小学分校1所

保留学校:大武小学(0)、大武雅湾明德寄宿制小学(39)。

撤并学校:大武镇西相王小学(71)、大武镇东坡小学(49)、大武镇贺龙子弟学校(14)、大武镇保安小学(71)、大武镇东相王小学(33)、大武镇相当教学点(7)、大武镇举人头教学点(0)。

转为分校:大武镇店坪寄宿制小学(转为大武雅湾明德寄宿制小学分校68)。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妥善化解处置矛盾问题

成立方山县义务教育学校优化布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和各镇乡中心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为成员,具体负责中小学优化布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教育股,负责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各中心校要“一校一策”制定布局优化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落实,争取当地镇政府、村委的支持,妥善解决学生分流、教师安置、校产处置、债权债务等问题。学校和教学点的撤并一定要得到家长的理解、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一定要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不能出现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等恶性事件。 

(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布局优化工作顺利实施

各中心校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学生家长会、家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做好群众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撤校并点、布局优化工作的政策依据和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老百姓能够认识到由于原来的学校学生数量少、办学条件差、教师人员少素质低等原因,致使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舞蹈、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课程开设不齐,社团和文艺、体育、阅读等课外活动无法开展,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差,氛围不浓,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健康发展;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是省委、省政府顺应教育发展需求提出的伟大举措,其意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在中小学布局优化和调整过程中,要做好相关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同时,加大布局优化专项经费投入,加快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建设,密切关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布局优化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要尽快制定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及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的食堂要统一由学校举办,不得对外承包,并按标准配备食堂设备和餐饮服务人员,完善宿舍、饮用水、取暖、浴室、厕所等生活设施,加强卫生室和医务(保健)室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保安、宿管员和生活老师。

(四)合理利用闲置校舍,办好乡村幼儿园

通过布局调整空余出的校舍属教育资源,要服从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方可使用,主要用于幼儿园建设、教师培训等教育事业,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或改变用途。每乡(镇)要新建、改扩建1—2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县财政要加大撤并学校(教学点)附设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保障煤改电、园舍维修等大宗费用支出,确保学校和教学点撤并后附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五)推行基础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各中心校要做好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改革学校管理体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撤并学校的教师由教科局统一安排,部分教师可经培训后转岗到幼儿园任教。可动资产及教育教学设施原则上随同学生归属接纳学校,教科局计财股、仪器站、电教馆督促指导各中心校做好资产、财务等方面的审计、监交和资源重置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同时,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集团化、学区化、联盟式管理,通过优质与薄弱学校间、城乡学校间的结对帮扶等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互通;实行县域内教师定期流动,特别是骨干教师轮岗交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