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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回引”公告

来源: 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15 16:25

  为深入贯彻落实方山县委“一二四四”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提升教育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方山县教育系统人才资源不足等问题,加强我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结合方山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紧缺学科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优秀教师30名,其中:方山县高级中学引进教师20名,方山县第二中学引进教师10名。 

  二、实施对象 

  方山籍(曾经或现在是方山户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方山工作或定居,且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低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另曾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特别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不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限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不同意调出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安排原则    

  1.对口安置原则。   

  2.服从组织调整原则。   

  五、工作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7月5日8:00至2021年7月9日18:00。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回方山工作的人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方山县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回引”报名表》,同相关证件扫描件按规定时间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fsxrchy@163.com)。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回引资格。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本人曾为方山户籍的,由人才回引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向公安部门进行户籍核验。);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   

  5.聘用文件及人事聘用合同;   

  6.方山县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回引”报名表。 

  7.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父母在方山工作或定居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或从业证明(从业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由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向人社部门进行参保或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审核查验。下同)。 

  (2)配偶在方山工作或定居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或配偶的从业证明。 

  (3)配偶的父母在方山工作或定居的提供本人与配偶的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配偶父母的户口簿或从业证明。 

  (4)曾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特别优秀教师需提供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方山县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回引”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5日8:00至2021年7月11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凡因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交的资料(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回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人才回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必须由报名者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回引资格。(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回引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回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回引。 

  面试满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若同一竞争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回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由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 

  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回引。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领导组研究后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审批  

  1.对口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享受方山县在编教师有关待遇;  

  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调入方山后,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调出用人单位,否则予以辞退。  

  六、咨询监督电话 

  人才回引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方山县人才回引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6022427 

  监督电话:0358-602237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人才回引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公告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1.“人才回引”岗位表.xlsx 

  2.方山县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回引”报名表.docx

                       

  方山县人才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6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