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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县扫黑办方山县公安局关于打击黑恶霸痞的违法犯罪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扫黑办 发布时间: 2018-09-10 16:02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方山实际决定对以下十九类重点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占运输市场、非法占地、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新开发楼盘等场所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绕、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暴力手段,帮人强收债务 “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在交通运输线路上,拦路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法不犯、恶习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六)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黑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给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黑恶势力“保护伞”。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和举报人县扫黑办、公安局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千至两万元的奖励。 

    

  方山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358-6099234 

  方山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358-6020000  110   

  方山县扫黑办举报邮箱:fsxshb@163.com 

  方山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邮箱:fsxgajshb@163.com 

  方山县扫黑办微信公众号:方山政法 

  方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方山公安在行动   全民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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